信息來源于:互聯網 發布于:2022-01-17
北京國認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減少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案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北京國認檢驗認證有限公司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減少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案。
一、案件名稱(案由)
北京國認檢驗認證有限公司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減少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案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魯)市監行處字〔2020〕16號
三、行政相對人名稱(含法定代表人姓名)
北京國認檢驗認證有限公司
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10105MA003E5624
五、處罰依據(法律法規規章)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以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以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的規定。
六、處罰事由(違法事實)
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減少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
七、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八、處罰決定作出日期
2020年4月1日
九、行政處罰結果(種類和金額)
罰款1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9.3萬元。罰沒款合計28.3萬元。并撤銷該公司《認證機構批準書》(批準號:CNCA-R-2016-282)。
十、履行方式及期限
15日內,自動履行
十一、救濟渠道
向山東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